转发研究生院《中山大学关于公布2020级硕士研究生获得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名单的通知》

2021-11-16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中山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实施办法》(中大研院202126 及《关于做好 2020 级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资格遴选及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研院〔2021102 要求,2021 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初,学校对 2020 级硕士研究生进行了硕博连读资格遴选。

  经学院、直属系、中心、附属医院选拔推荐,研究生院审定, 学校批准郑崴元等418 2020 级硕士研究生获得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现予公布(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报名及研究生导师配套投入

 1.本次公布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占用各招生单位及导师 2022 年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各招生单位的硕博连读研究生人数及  已招硕博连读生的博士生导师名单将在博士研究生报名之前作为  招生信息向社会公布。

 2.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 2020 级硕士研究生,应按 2022  博士研究生报名的时间和办法办理报名手续,提交《报考攻读博 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具体信息见中山大学 2022 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告)。报名材 料应按批准的博士阶段学科方向、导师和培养类别填写,并缴纳 报名费。

 3.根据《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招收硕博连读资格研 究生的导师,应在该生硕士阶段第二学年起,按学校规定的标准 予以配套投入。研究生导师配套投入标准为:A 类学科每生每月500 元,B 类学科每生每月 300 元。该学年 12 个月计导师的配套投入,在确定获得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当月进行划扣。进 入博士阶段后,导师的配套投入按常规要求管理。

二、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研究生的培养

 1.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硕士生,应按照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案,继续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其它课程学习和科研训练。

 2.经批准转院系、学科方向及导师的硕博连读研究生,从资格通过之日起,其学籍转入攻博院系管理,按博士阶段学科方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修课(包括补修硕士阶段的课程在博士阶段导师指导下完成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其它课程学习和科研训练。

 3.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一般不得以个人原因放弃硕博连读资格。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放弃硕博连读资格以及已进入 博士阶段的硕博连读生申请转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至少应在答 辩前一个学期由所在院系以书面形式提出。

三、奖助金管理

 1.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硕士研究生的奖助金按《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发放。

 2.确定资格后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因个人原因或未通过中期考核等申请转为硕士研究生者,根据《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 第三十六条规定,研究生院自学校发文公布之月起停发该生博士研究生奖助金。该生以月为单位将该学年已预发放的学业奖学金(每学年按十个月计)退还到学校指定账户。该生在后续学习阶 段基本修业年限(学制内可申请硕士研究生三等奖助金。

 

中山大学

2021 11 11

 

附件1:中山大学关于公布2020级硕士研究生获得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名单的通知

附件2:2020级硕士研究生获得硕博连读资格人员名单 - 附一